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省委統戰部原部長宋晨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宋晨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生活腐化。
宋晨光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宋晨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宋晨光,男,漢族,1952年12月生,江西高安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1969年參加工作,1969年至1989年部隊服役,曾任團政委、師政治部副主任。曾任江西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長;江西省建設廳廳長、黨組書記;宜春市委書記、市長;江西省第十屆政協副主席、省委統戰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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