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外傭提出司法覆核爭取居港權,一旦勝訴,將影響香港社會福利網及勞動市場。據了解,行政會議昨日開會討論對策,研究規定外傭續約次數、限制外傭續約、堵塞居港權,其中一個方法是以行政程序截龍,令外傭不能再連續居港7年:現時外傭每兩年要簽約一次,如果限制只可續一次,等於最多做4年,但僱主換工人就更頻密。如果上限續約兩次,最多做6年,僱傭關係會較穩定,但風險是續約期如有拖延,很容易過7年界線。
倘覆核勝訴 變成本地傭
外傭司法覆核一旦成功爭取居港權,有外傭指屆時想享有房屋、醫療等社會保障,還希望轉工。而估計現時連續在香港居住了7年的外傭,大約有12萬人。現時有15萬人輪候公屋,平均要等3年。若該批外傭全部可以領取身份證,全部都想上樓,輪候時間可能較現時長一倍。另外,又假設該批外傭都想領取綜援,基本金額每月1,900元,政府每月要多花2.28億元。不過,對僱主最貼身的是,當外傭變了本地家傭,可能需要支付最低工資。
付最低工資 僱主最憂心
根據法例,留宿家庭傭工不論國籍,都有豁免。但如果工人在外居住,日間才回來做家務,就要支付最低工資每小時28元,即:若一日工作10小時,一個月做26日,薪金就要加至7,280元。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認為,限制外傭在港工作年期的做法,除了影響僱主外,外傭亦可能因為工作權被剝削,引發另一場司法覆核。他估計,無論政府選擇哪一套方法,日後僱主最多4年就會把外傭解僱。
這宗官司涉及《基本法》,政府不排除要釋法。但在法院有判決前就釋法,擔心影響司法獨立。不過,如果輸了官司才做,合資格外傭立刻申請身份證,可否暫緩執行裁決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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