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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通社8日電 近年在台灣發生的家暴案中,被打的不一定是女性;一項統計顯示,「家有悍妻」男人遭家暴的比率節節升高,且逐漸拋開面子,勇於聲請保護令。「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認為,這顯示大男人的觀念逐漸淡化,男生遭家暴願意站出來,是好現象,「這代表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成功」。
據台中地方法院統計,最近3年來,民眾聲請保護令的案件中,男性佔18%,而且逐年增加。南投縣警方統計,家暴案的男性被害人數已逾1成,新竹縣統計則為2成多。高雄市男性遭家暴案去年較前年增加上千個案,不少個案是妻子的薪資比丈夫多,大權在握,弱勢的丈夫飽受悍妻折磨。
南投縣一名男老師賺錢不如當醫師的太太,天天遭冷嘲熱諷,鄰居看不下去報案。台中市失業的林姓男子買顆西瓜,妻子嫌「亂花錢」,對他拳打腳踢還罰站6小時。
學者指出,遭遇挫折時,男女向專業機構求助的比例約為1比10,主要是男性怕被嘲笑「不是男人」;雖然數據顯示男性求助案日增,但還是有很多「隱性」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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