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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據台灣媒體報道,2010年台灣的基層里長選舉前,屏東縣一名里長蔡家榮(57歲)因前妻對外宣稱他「不硬、吵整夜」,甚至罵「他連撿垃圾的女人都要」,氣得控告前妻違反「選罷法」,事後該候選人也因該話題未能當選,檢方因而依「選罷法」起訴對方。
在庭上,雖然法官認為,前妻王氏的不利言詞發生於2010年5月間,但屏東縣選委會公告里長選舉候選人名單是當年6月6日,王姓女子也稱不知前夫要參選,且蔡家榮和洪姓男子無法證明王姓女子有使其不當選意圖,故認定「選罷法」部分無罪。但有證人稱,王姓女子曾在廟前和一家早餐店內嘲諷前夫性功能有障礙,甚至還偷摸從事資源回收婦人的胸部。
但屏東地方法院認為,就算王姓女子所言屬實,但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仍觸犯誹謗罪,因此依妨害名譽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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