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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闖特首辦事件 李少光:正當採訪絕不留難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8-13]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香港3名記者前晚涉嫌闖入新政府總部的行政長官辦公室,被警方以企圖爆竊罪拘捕,後因相信他們無犯案意圖獲釋。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港府非常尊重及保護新聞自由,絕不會留難記者進行正當採訪,但由於政府總部內藏大量機密文件,保安不能鬆懈,若機密資料外洩將是港府失責。

 警方發言人表示,前午約6時20分,於新政府總部低座3樓發現1男2女形跡可疑,當被警員要求解釋其身份及出現於上址的原因時,3人曾先後自稱公職人員、訪客及迷路,其中兩人曾出示兩張懷疑無效的訪客證件,由於3人未能作出可信的解釋,警方以涉嫌爆竊拘捕各人,帶返中區警署調查。警方經調查及翻看現場錄影帶,並與當值保安人員錄取口供後,相信他們沒有犯案意圖。經警告後,3人已獲無條件釋放。

藏機密文件 保安須嚴密

 李少光昨日在回應事件時強調,當局非常尊重及保護香港的新聞自由,視記者如朋友,但公眾必須理解政府總部藏有大量機密文件,故政府建築物的保安相當重要,一旦敏感資料外洩,便是政府失責。他保證警方一定不會留難記者正當的採訪。

 涉案人士報稱為《明報》、《星島日報》及《資本壹周》的記者。《明報》發言人稱,3人入內查看環境被警員截查,警員要求他們提供進入大樓的路線,以了解保安漏洞。記者出於協助警方「改善保安」的動機提供資料,期間警員沒有警誡下,指3人涉嫌爆竊,又對警方以「莫須有」罪名指控記者,表示強烈遺憾。

 《星島》發言人表示,該報記者當時是一時情急之下,才自稱是公職人員,其後已向警員表明記者身份。發言人對警方拘捕記者的手法表示遺憾,強調記者為了採訪,並無進行非法行為。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在回應事件時指,警方應先向有關記者所屬的機構了解事件,不應強加罪名拘捕,又認為當局應為政府總部提供清晰指示,以免再發生同類事件。

 香港記者協會則表示,對事件感驚訝,將向涉事傳媒機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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