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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以立法方式,分階段限制非反射型鎢絲燈泡的供應,首階段將涵蓋25瓦或以上的非反射型鎢絲燈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為提升減排節能成效,港府昨日就淘汰耗電量高的鎢絲燈泡,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當局建議,首階段立法限制部分25瓦或以上鎢絲燈泡在港銷售,並引入註冊制度管制鎢絲燈泡供應。機電工程署表示,擬首階段被淘汰的燈泡佔市面鎢絲燈泡60%,估計推行計劃後,全港家庭每年可節省3.9億元電費,減少超過27.3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舉例一個4人家庭改用慳電膽,每年可節省440元電費。
計劃分階段限制供應
港府參照外國經驗及本地市場上替代產品的供應量後,建議以立法方式,分階段限制非反射型鎢絲燈泡的供應,首階段將涵蓋25瓦或以上的非反射型鎢絲燈泡,包括一般照明用燈泡、蠟燭形、花式圓形及其他裝飾燈泡,而鎢絲鹵素燈泡則獲豁免。另外,政府亦建議禁止供應未符合政府所設定的最低能源效益表現的燈泡,並設立註冊制度,管制鎢絲燈泡的供應。
料每年省3.9億電費
機電署副署長陳帆表示,香港的照明用電量在過去10年約佔全港總用電量15%,而鎢絲燈泡把90%電力消耗於發熱方面,僅10%用於照明,若以較具能源效益的照明產品取代鎢絲燈泡,可大幅節省電力及電費開支。根據政府估計,若推行計劃全港每年可節省3.9億度電,以每度電1元計算,則節省3.9億元電費,以及減少27.3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政府現時暫未有具體立法時間表,完成諮詢後將成立專案小組,並與業界商議細節。
團體籲緊接改電費機制
燈飾店「燈堂入室」負責人莊小姐表示,鎢絲燈泡廣泛應用於水晶燈飾,其閃爍度較LED慳電燈泡為佳,價格亦較便宜,例如1個鎢絲燈泡及LED燈泡的零售價分別是8元及160元,但其耗電量、耐熱度及壽命均不及LED燈泡,例如鎢絲燈炮的耗電量較LED高70%。
綠色和平項目經理張韻琪表示,2007年全港仍有40%住戶使用首階段被淘汰的鎢絲燈泡,組織歡迎當局的建議,並促請政府下一步應改革電費機制,鼓勵市民節約能源及發展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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