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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裁判官指3名專家證人都指出,馬頭圍道45J唐樓在出事前的狀況已十分不濟,只要再稍有震盪,樓宇便會倒塌。而2名獨立專家與屋宇署專家的分歧在於支力柱倒塌的次序,及裝修工程是否塌樓的關鍵兩點。裁判官表示接納2名獨立專家證人的說法,認為屋宇署專家指裝修工人需負上責任的推論不正確。
裁判官指屋宇署高級結構工程師鍾金賢主要指出,唐樓先由位於中間的支力柱C13倒塌,引起連鎖反應,使其他支力柱相繼倒塌。而鍾認為朱偉榮當時清拆的僭建工字鐵是插在地下至閣樓的天花,工程帶來的震盪使支力柱C13倒塌,引發塌樓事故,故朱偉榮需負上責任。
工程學會指裝修影響微
而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則指唐樓已處於彌留狀態,那條支力柱先倒塌只存在細微的分別,且裝修工程效應即使有,都只會是輕微的影響,反而非法增加重量、風化等已用盡樓宇的承托力,工程對塌樓幾乎是沒有影響的。裁判官認為朱偉榮的工程並不大,亦只是剛開始工作,就如加在駱駝上的稻草,沒有大太影響,因此認為黃澤恩的說法較合理。
另裁判官亦認為理工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系副教授林少書指鍾金賢錯畫工字鐵位置的說法合理,且屋宇署的代表律師亦沒對此提出質疑。他指鍾金賢若憑此理據推論朱偉榮工程影響C13,需為塌樓事故負上責任的結論便會變得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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