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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粵港產業合作
1. 推動金融合作
■積極落實李克強副總理提出的金融政策
■發揮內地金融巿場「試驗場」的功能
■加大力度與廣東落實建設金融合作區域
2. 整合兩地優勢以產生協同效應
■善用國際自由港的優勢,為廣東高新技術產業迅速拓展外銷巿場
■珠三角城巿將是香港教育和醫療服務的輻射範圍
區域合作規劃建設
3. 釋放邊境區域的發展潛力,發展新界北區及大嶼山為跨境交通樞紐
4. 打造「港深邊境自由貿易園區」
推進香港服務業進入廣東
5. 充分運用CEPA及廣東先行先試政策制訂切實可行的路線圖,落實2015年內地與香港自由貿易化的目標
6. 爭取更多優惠政策及開放措施
7. 加速粵港經濟一體化
檢討現行政策
8. 檢討人才培訓發展方向,檢討及調整教育資源分配,特別為新興產業技術創新做好準備
9. 放寬粵港人員流動政策
■改善粵資港企人員的簽證便利問題
■容許外籍人士往來香港及內地進行商務活動時免簽證
10. 有效利用及整合平台資源
■以CEPA為政策平台,實現政策體系的有效協同
■以《規劃綱要》為戰略平台,有效達成戰略發展目標上的共識
■以《框架協定》為操作平台,力求在實踐中實現合作的突破
■以《聯席會議》為機制平台,提升和創新合作機制
■以前海和河套地區等作為創新平台,大力推進粵港合作重點功能區合作
資料來源:智經研究中心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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