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劏房未遵清拆令 屋署將檢控業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8-31]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土瓜灣馬頭圍道今年6月發生4屍5命大火,揭發大廈的劏房問題。屋宇署事後向有關業主發出12張清拆令,下令在60日內完成清拆工程,惟昨日限期屆滿,仍有9張清拆令未執行。屋宇署表示,將會向檢控沒有遵從指令的業主,一旦定罪,最高刑罰可監禁1年及罰款20萬元。

 屋宇署昨日派員到馬頭圍道111至113號唐樓,視察清拆工程的進度,並拍照記錄,但113號大部分單位未有動工,大門及外牆仍留有焚燒過的痕跡,僅111號的大部分單位已完成修茸,大門已換新,外牆有翻新,電線亦重新鋪設。

�茤郱~主指還原負擔重

 馬頭圍道113號2樓劏房單位業主黃小姐表示,屋宇署要求她必須清拆3個�茤迣璁鴘獐蝡堛哄A但清拆費用高昂,實無法負擔,須向親友借錢。另一名111號4樓單位的業主江小姐表示,其單位並非劏房,但由於大廳內的廚房及洗手間,是未經屋宇署批核下闢建,現已按屋宇署要求全部清拆,共花費數萬元。

消防要求加裝喉轆警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消防處要求居民於明年中前,每個樓層須加裝消防喉轆、警鐘及照明設備。有居民指加裝費用逾百萬元,現正與商討如何攤分添加設備的費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k認為,屋宇署應在清拆令屆滿前,主動與業主接觸,又指有部分非自住業主,因住客未能即時轉告,以致未能及時進行清拆工程。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在昨日的視察行動中,有2張清拆令已履行,1張仍在工程中,餘下9張仍未展開。發言人表示,將向沒有遵從清拆令業主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監禁1年及罰款20萬元;同時,短期內亦會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安排承建商進行清拆,工程完成後,將向有關業主收取工程費及監督費。

相關新聞
失常漢喪子突揮刀 警員遇襲披血 (圖)
襲警日均1.2宗 港警不易做 (圖)
醫生:日後恐留疤
十年來警員執勤遇襲事件
疑兇妻拿毛巾助止血
台灣勢搶內地客 港須加強特色遊 (圖)
最受內地客歡迎旅遊地 (圖)
內地客慳住宿 南下80%為購物 (圖)
受訪內地客城市分布 (圖)
商場展泉州花燈吸中秋客 (圖)
冰皮月餅添加劑多 「芒果脆脆」達14項 (圖)
港人擁智能手機 數量亞太區稱季
供港菜價2周升2成
智經示警:穗深人均GDP十年內超港 (圖)
港停滯不前 粵轉型爭先
智經10項粵港合作建議
港科委會專家將獲薦入「國庫」 (圖)
女護「喪招」逼復合 纏擾前男友4年 (圖)
消防高空拯救隊 首出動救企跳婦 (圖)
勒索富商案 吧女今決定是否自辯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