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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土瓜灣馬頭圍道今年6月發生4屍5命大火,揭發大廈的劏房問題。屋宇署事後向有關業主發出12張清拆令,下令在60日內完成清拆工程,惟昨日限期屆滿,仍有9張清拆令未執行。屋宇署表示,將會向檢控沒有遵從指令的業主,一旦定罪,最高刑罰可監禁1年及罰款20萬元。
屋宇署昨日派員到馬頭圍道111至113號唐樓,視察清拆工程的進度,並拍照記錄,但113號大部分單位未有動工,大門及外牆仍留有焚燒過的痕跡,僅111號的大部分單位已完成修茸,大門已換新,外牆有翻新,電線亦重新鋪設。
�茤郱~主指還原負擔重
馬頭圍道113號2樓劏房單位業主黃小姐表示,屋宇署要求她必須清拆3個�茤迣璁鴘獐蝡堛哄A但清拆費用高昂,實無法負擔,須向親友借錢。另一名111號4樓單位的業主江小姐表示,其單位並非劏房,但由於大廳內的廚房及洗手間,是未經屋宇署批核下闢建,現已按屋宇署要求全部清拆,共花費數萬元。
消防要求加裝喉轆警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消防處要求居民於明年中前,每個樓層須加裝消防喉轆、警鐘及照明設備。有居民指加裝費用逾百萬元,現正與商討如何攤分添加設備的費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k認為,屋宇署應在清拆令屆滿前,主動與業主接觸,又指有部分非自住業主,因住客未能即時轉告,以致未能及時進行清拆工程。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在昨日的視察行動中,有2張清拆令已履行,1張仍在工程中,餘下9張仍未展開。發言人表示,將向沒有遵從清拆令業主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監禁1年及罰款20萬元;同時,短期內亦會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安排承建商進行清拆,工程完成後,將向有關業主收取工程費及監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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