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涉嫌洗黑錢7億元的英冠球隊班主兼伯明翰環球(2309)主席楊家誠,原獲區院批准於本月15至19日離港赴英處理球會事宜,惟律政司提出保釋覆核,高院法官昨拒絕讓楊出境,並把保釋條件「還原」,現金保釋金減回至400萬元,楊家誠原訂於今日起赴倫敦4天的計劃告吹。
高院法官賴磐德昨修改楊家誠(51歲)的保釋條件,拒絕讓他出境,並把現金保釋金調低至400萬元,人事現金擔保則維持300萬元,依舊每周3天到山頂警署報到。楊家誠昨繼續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代表,而控方則由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薛偉成親身上陣。
律政司入稟要求覆核
楊家誠今年7月初被落案起訴,獲裁判官批准以現金400萬元及人事30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案件上月30日轉介至區院提訊時,區院法官批准楊於本月15日至19日前往倫敦,但須將保釋金加碼至800萬元現金;律政司本月7日入稟高院,要求覆核保釋條件,高院昨聆訊此案並批准控方申請。
楊家誠共面對5項洗黑錢罪,控罪指出,他涉於2001至2007年間,利用自己及家人的銀行戶口處理7.21億元的犯罪得益。案件已排期於12月7日在區院作審前覆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