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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22歲大學3年級女生,聲稱7年前持續發燒2個月未退,被胞姐男友指是「鬼上身」,若不「驅魔」,她將會30歲前患癌致死,結果6年來由每日減至每周一次,透過與胞姐男友性交「辟邪」及「過氣」以維持生命,直至後期被告多番要脅女生會令其母被「養鬼仔弄死」,胞姐會跳樓死,迫使她再多次與對方性交及肛交,肛交一度令她失禁,至去年初她向大學男同學說出事件,得到對方支持決定將事件告知家人及報警。「驅魔人」昨在區域法院否認7項以藉口促使他人非法性交罪名受審。
43歲被告阮毓健,被控7項虛假藉口促致他人非法性交罪名,控罪發生於04年9月至去年1月28日,藉口為了替X驅魔而促使和X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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