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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年表示,水務署抽查結果顯示有5%經測試水錶準確度不達標,推算全港有13.8萬個水錶或欠準確。香港文匯報記者羅敬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申訴專員公署研究逾30宗向水務署投訴的個案,發現水務署的水錶稽核運作欠妥,且未有好好監察工作進度,更有個案揭示水務署竟未測試便指用戶水錶損壞,替其更換新錶,之後更向用戶發出「一式一樣」的信件,指「被換下的舊水錶經實驗測試後,證實已經失靈」。
混賬拖兩年半 不理6次低讀數
其中一宗個案指,甲先生2006年6月前,每季水費約為800元,但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只共收到600元的水費單,與過去用水情況極不吻合。水務署在2009年6月要求甲先生解釋低用水量的原因,並在翌月向其發出的水費單上指,其水錶在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期間損壞,並已更換,又將該段期間的水費調整為5,500元。
甲先生認為,水務署處理時間太長,且涉及款額過高,亦沒有提供證據指水錶確有毀壞,遂作出投訴。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後發現,甲先生的水錶在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期間6次錄得低讀數,水務署卻沒有啟動任何系統稽核。2008年7月,抄錶員對甲先生的水錶輸入代碼「NR」,意指錶不轉動,但估計有用水,卻並無記錄估計原因。在電腦系統下,「NR」代表啟動更換水錶的指令,卻不包括測試水錶。
誤輸入代碼礙事 更換竟變抽查
另一個案則顯示,乙先生在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無收到水費單。他在2010年5月接獲水務署通知,指已更換水錶及作測試,證實舊水錶損壞,並要求乙先生解釋該21個月錄得零用水量的原因,並估算水費單款額為1,700元。
公署發現,根據水務署電腦系統的其中一項稽核功能,若連續3次輸入代表錶不轉動,但沒有資料估計有否用水的代碼「ZX」,會自動發出更換及測試水錶的指令。乙先生的水錶先後在2008年12月、2009年4月及8月被記錄「ZX」,理應即時啟動更換及測試指令,卻延至同年12月第4次被記錄「ZX」時才啟動,原來因為第1次與第2次記錄為「ZX」期間,有職員抽查水錶並輸入代碼「SC」(抽查),要從頭再計算3次。
規則監管欠妥 抄錶員宜增培訓
申訴專員黎年批評上述2宗個案反映水務署測試水錶的規則欠妥,無法證實水錶損壞,且在逾2年才發現水錶損壞,系統稽核不足,輸入代碼的運作亦須檢討,且對工作進度監察不足,同時亦顯示出辦事粗疏,沒有為用戶著想。他說:「追收款項是無可厚非,但不應太遲,部分抄錶員更對代碼不太了解,應多加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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