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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華明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與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會面,懷疑巨龍船務清盤事件有詐騙成份。香港文匯報記者羅敬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經營往來香港、澳門高速客輪的巨龍船務清盤,警方迄今接獲1宗涉及未能兌換船票的報案,已立案接手調查事件,暫時列為求警協助案處理。有立法會議員透露,警方正循巨龍的公司背景、營運狀況及有否轉移資產等方向展開調查。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k表示,能杜絕營辦商結業前大肆推優惠「吸客」的《商品說明條例(修訂)》遲遲未落實,無法有效保障消費者,促請港府加快立法程序,及全面引入「冷靜期」。
全面引入冷靜期保消費權益
巨龍船務日前宣布清盤,終止來往港澳的客運服務,使不少已購買巨龍船票的市民或會蒙受損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k表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早前提出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商戶若已知悉未能提供服務,仍繼續銷售,將會納入規管。她促請當局及早提交條例草案,以便趕及本屆會期審批,盡早保障消費者,避免有公司倒閉在即仍促銷產品。她又稱,港府亦應在條例中為各行業引入「冷靜期」,確保消費者的權益。
「議員苦主」持15票報警求助
身兼消費者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李華明亦成為巨龍的「苦主」,持有15張購自團購公司的船票尚未使用,價值1,200元,昨日他到灣仔警察總部與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會面,懷疑事件涉及詐騙,要求警方徹查。
他懷疑事件涉及詐騙成分,原因是巨龍船務早已知悉澳門設定載客量上限,懷疑該公司早已知未能營運。他又稱,巨龍船務宣布清盤當晚,有市民指仍可在其網頁購買船票,而團購網站亦於宣布清盤前3日推售特惠船票,售價較前兩次優惠再低5元,每張只售75元,懷疑管理層明知倒閉在即,仍促銷船票。
李華明表示,其辦事處昨晨亦收到5名市民的投訴,涉及30多張船票,總值數千元,大多在巨龍船務網頁購票。他引述警方回應指,前日已就事件立案調查,正循公司背景、營運狀況及有否資產轉移等方向展開調查。他認為,港府應及早就提交《商品說明條例》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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