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持雙程證來港的74歲江西老翁朱榮昌,涉於今年7月22日在灣仔金紫荊廣場用火機焚燒五星旗,被控侮辱國旗罪一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並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裁判官即日宣判時表示,明白被告爭取自由的理念,但其表達方式確又違反香港法律,遂決定判處被告入獄3星期。 法官亦同意言論自由是人類追求的普世價值,但認為權利不是放任無度,而應有所限制,故此短期監禁是適合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