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區議會選舉的提名期展開,不少參選人亦已相繼報名,當參選人報名之後,其與選舉有關的活動都會受選舉條例規管,開支也會一併計入選舉經費,甚至在網上的各種社交網頁,如果涉及到參選人的宣傳,都會一併受到規管。而傳媒報道有關參選人,都必須遵守公平原則。然而,港台身為公營機構,卻在區選期間公然為陳偉業提供宣傳平台,讓他可以在大氣電波上發表政綱,批評對手,不但違反了電台不偏不倚的原則,而且對其他參選人並不公平,是名副其實的踩界行為。
在9月18日港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就單獨為陳偉業提供了一段表演時間,讓他在節目內狠批去年支持政改方案「一人兩票」的民主黨,指稱他們背叛港人。如果並非在選舉期間,港台邀請什麼人出席節目是港台的自由,而過去在港台的烽煙節目屢屢邀請反對派人士出席節目,儼如反對派宣傳基地,早已不是秘密。但現在是選舉期,雖然陳偉業並未正式報名,但他已多次在公開場合及傳媒訪問中表示會狙擊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根據選舉條例已經與正式參選無異,同樣受法例規管,港台怎可能還邀請陳偉業上來做節目?
況且,節目內容都是老生常談,找陳偉業或其他人發表意見其實分別不大。既然如此,港台就算不願意找建制派人士,反對派也有不少人明確表示不參與區議會選舉,又何必一定要找陳偉業惹人疑惑?事實上,港台這次找陳偉業出席電台節目,本身已帶有明顯的助選色彩。因為陳偉業已表示要狙擊何俊仁,而他這次在港台節目的內容正是狠批民主黨,與其選舉主題是如出一轍,儼然變成了陳偉業的宣傳節目。而且節目又沒有邀請另一邊的何俊仁發言,只是由陳偉業獨自表演,不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有「促使某個候選人當選」的成分,等於是選舉宣傳,港台怎可以如此偏幫某個參選人?
港台守則列明「全體員工都必須秉持新聞專業標準,達致公眾心目中的準確、公正、客觀、全面及均衡的報道」,報道必須「不偏不倚」。然而,港台竟然在選舉期間公然為某個即將報名的參選人提供宣傳機會,完全違反了公職人員的守則,也有利用大氣電波為個別政黨及候選人服務之嫌,是明顯的違規行為。港台工會一邊對新任廣播處長施以下馬威,一邊繼續肆無忌憚為反對派宣傳,如此氣焰囂張令人側目,也再次說明港台確實有整頓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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