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本應增強公眾對政府危機處理的信心,但是,一份長達數年得不到任何解釋的預案,反而增加公眾焦慮。
這份預案出自湖北襄樊市農業局,文件形成於2006年8月14日。該預案將轉基因安全事件劃分為特別嚴重突發事件和嚴重突發事件兩個等級。「當潛在的風險或安全隱患可能轉化為現實危害,威脅環境安全、人體健康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有關主管部門有效處理時,發佈應急信息,啟動應急預案。」
安全事件劃分兩級
預案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劃分為一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
■從事安全等級為Ⅲ(具有中度危險)、Ⅳ(具有高度危險)的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對人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造成直接危害;
■轉基因生物具有高度侵襲性、傳染性、轉移性、致病性和破壞性,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失調,產生重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尚未對人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造成直接危害,但對社會、經濟、政治造成特別重大的影響。
列為二級的嚴重突發事件包括:
■在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口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對人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系統造成損失或構成重大安全隱患;
■轉基因生物具有轉移性和破壞性,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失調,有一定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尚未對人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造成直接危害,但對社會、經濟、政治造成重大影響。
風險可控VS預知危害
處置措施中規定,發現轉基因生物擴散、殘留造成危害的,必須立即封閉試驗區域,對事故場所、廢棄物、設施進行徹底消毒,對試驗生物迅速銷毀,對周邊一定區域內的動植物、土壤和水環境進行監控,直至解除封鎖;對事故涉及的人群進行強制隔離觀察,造成人體中毒、過敏等傷害的,迅速組織救治。
這份得不到官方解釋的預案在網絡上形成激烈爭論,贊成轉基因食品的人主張,預案說明風險可控,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和應對措施;反對者則認為,這恰恰說明了不可預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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