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高等法院在外傭居港權案上堅持以普通法原則審理,拒絕考慮基本法法律條文以外的相關資料,從而裁決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民建聯議員陳鑑林昨日於反外傭居港權大遊行上表示,基本法在立法時曾就外傭在港居留問題作出討論和規定,因此外傭不應擁有居港權。民建聯支持政府從速進行上訴,很希望終審法院就此作出合理的裁決。而萬一有需要時,他們亦會希望政府就這個問題提請人大釋法,就有關條例的立法原意進行解釋。民建聯稍後會約見有關部門,討論有關外傭居港權的問題。
陳鑑林指出,基本法是一憲制性文件,很難詳細地列出每一個政策的條文。在基本法制定的過程中,對外籍人士如何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有非常充足的討論和論述,亦曾就外來傭工在港居留作出規定,因此法院審理有關案件時,不能單從基本法條文中的表面字句或意義去作出解釋,而是需要考慮其背後的立法原意。一直以來,外僱都是以合約來到香港工作,並不會擁有「通常居住」的計算停留時間而列入擁有居港權權利。他認為,香港的入境條例是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作出的,因此入境條例完全沒有違背基本法。民建聯要求,政府在適當時候,採取適當措施,令外傭居港權這個問題得到一個妥善的改善,包括提請人大釋法,他不認同釋法會影響香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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