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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會反對外傭獲居權。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香港高等法院就外傭爭取居港權案裁定,香港《入境條例》的部分條文違反《基本法》,外傭有資格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法院將於本月26日傳召雙方代表律師商討執行細節,倘落實裁決,意味目前全港12.5萬名居港滿7年的外傭合資格申請居港權,連同家屬更可能多達40萬人。特區政府隨即決定上訴,並向法庭申請暫緩處理及審批外傭居港權申請,但不會改變現行輸入及僱用外傭的政策,強調《入境條例》有關條文符合《基本法》,現階段希望透過司法釐清有關條文的「合憲性」,釋法言之尚早。
■節自《40萬外傭及家屬獲判可居港 政府極速上訴》,《香港文匯報》,2011-10-01
持份者觀點
1.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尊重原訟法庭的判決,但對裁決結果感失望。特區政府確信《入境條例》有關條文合法合憲。在徵詢法律意見後,特區政府決定上訴,並會加快展開上訴程序。
2.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港府有需要提出上訴及提請人大釋法……否則外傭在港居住滿7年,薪金便可與本地人一樣,時薪不少於28元,對僱主構成壓力,而外傭轉職至其他工作,將影響港人的就業機會,並增加醫療和房屋等需求。
3. 菲律賓人聯會秘書長Villanueva:有關判決捍衛平等待遇,外傭得到公平對待,判決同時反對歧視,對香港形象是好事。他認為,外傭看重的是工作條件和薪酬水平,即使外傭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亦未必在港找到合適工作。
多層次思考
1. 你認為《入境條例》有否涉及歧視,導致外傭得不到公平待遇?為甚麼?
2. 有人說:「高院的裁決會引發解僱外傭潮。」你是否認同此說?原因為何?
3. 搜集資料,試列舉若外傭成功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會為本港社會帶來哪些優缺。
■香港文匯報記者 楊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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