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位於大埔翠屏花園的「大興燒味鹵味」店舖,因未有妥善貯存處所內未加掩蓋的食物,以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已於今年6月及7月被定罪,罰款1,000元。而食肆持牌人在違例記分制下遭扣滿30分,昨日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食環署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