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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利用鋼梯爬上簷篷救貓。香港文匯報記者蔣焯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蔣焯文、杜法祖)新蒲崗崇齡街一竇初生小貓,昨午在樓宇後巷2樓簷篷嬉戲時,懷疑被狠心住客以掃帚將牠們逐一「推落街」,致4幼貓墮地受傷,警員接報到場調查發現簷篷還有第五隻幼貓,聯絡愛護動物協會把5隻可憐小貓接走照顧。其間母貓不斷悲鳴,警方經調查後列作虐畜,帶走一名涉嫌掃幼貓落街的男子。
案發在崇齡街82號後巷。昨午12時半左右,有一竇幼貓在2樓簷篷上追逐嬉戲期間,有市民發現一名男子自其低層單位手持掃帚,將上半身攀出窗外,疑逐一將幼貓掃出簷篷。目擊者立即喝止,未料不獲理會,目送4幼貓墮後巷受傷。目擊者不值該人所為,馬上報警。
1隻小貓幸未遭毒手
有愛貓者驚聞墮樓貓隻悲鳴,將小貓載入紙皮箱內,準備帶牠們到獸醫診所,因警員趕至交給警方處理。警方發現4小貓受傷,乃聯絡愛護動物協會派員到場處理。其間,疑是小貓母親的母貓在簷篷上悲鳴,消防員到場欲把母貓抱下,但母貓發現有人接近馬上逃走,消防員爬上簷篷後卻發現第五隻小貓,遂將之抱下交予愛護動物協會人員連同4隻傷貓帶走照顧。
警列虐畜 板間房漢帶署
警方上樓調查後列作虐畜,並在一分租單位的板間房內帶走一名男子,是否與案有關有待調查。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表示,5隻小貓約3個月大,獸醫替4隻跌落後巷小貓檢查,證實牠們沒有生命危險,但需要接受進一步治療。發言人稱,如案中有疑犯被捕,小貓即變成證物,將於案件審結時由法官裁定牠們的去向。如果不涉及案件,協會會照顧牠們多3個月,視乎其健康狀況接受公眾領養。
根據現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有關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由於近期的虐畜事件不斷增加,有團體認為現有最高刑罰已難收阻嚇作用,希望港府能增加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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