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溫瑞麟)涉向外籍主控官潑淋腐蝕性液體襲擊後,潛逃內地長達2年的一名男疑犯,月初在內地被捕後,前日由公安送交回本港警方調查,他已被落案控以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串謀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
落網男子29歲,他涉嫌於2009年10月27日,在灣仔港灣道區域法院向一名外籍主控官潑淋黑色腐蝕性液體案有關。其作案後潛逃內地匿藏,本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其後接手調查案件,並要求內地公安局協助緝拿該名疑犯歸案。及至本月初,疑犯終被深圳公安局截獲,並於前日(上周五)在皇崗邊境管制站送交回香港警方調查。
2009年10月27日,由外籍大律師葉祖耀(Neil Mitchell)擔任主控官,在灣仔區域法院審理一宗律師串謀洗黑錢及詐騙案時,突在法院門外被人潑淋黑色液體,灼傷左臉及左眼。警方其後於同年12月21日及22日先後拘捕6名涉案男子,6人聲稱被人招攬犯案,目的是阻止主控官出席審訊。及至今年4月1日,6人先後因「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受傷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成,各判入獄10年至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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