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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11月11日,實施達24年的全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正式廢止,《個體工商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施。記者獲悉,《條例》的實施,將極大降低個體工商戶的門檻,在身份限制、人數、經營範圍以及費用等方面都有所放寬。
單位不禁 在職可做個體戶
據廣東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暫行條例》規定的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人員範圍為「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條例》則擴大為「有經營能力的公民」。這也就意味著,許多有經營能力的人在原有工作之外,如果工作單位沒有禁止,就都可以兼職成為個體工商戶。在個體戶從業人員人數上,今後也再無限制。
在經營範圍方面,將放寬經營範圍。新《條例》規定只要國家法律和政策不禁止的行業,就可以進入。在登記手續方面,不再將註冊資金作為登記事項。
逾3600港資個體戶在粵經營
據統計,至2011年9月末,全省實有個體工商戶(含港澳個體工商戶)347.41萬戶,涉資734.12億元。另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省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達695.78萬人,佔全國總數的9.4%。截至今年第3季度,廣東境內的港資個體戶已超過3600戶。隨著新條例的實施,更多的港資個體戶有望落戶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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