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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中文大學藝術系法籍副教授與妻,涉本年7月在大埔一間超級市場,將數包火腿芝士放入環保袋未付款離去。粉嶺法院昨就其一項偷竊罪開審,但由於控方舉證未能超過合理懷疑以證明被告懷有不誠實意圖,裁定2人罪名不成立。
控罪指,46歲韋一空(Vigneron Frank Joseph Emmanuel),與任技術員的妻子陳倩雯(47歲),本年7月30日在大埔超級城一超市高買,偷去總值325.6元的火腿及芝士。
控方傳召超市保安員黃錦陽供稱,案發日早上11時15分見到女被告在貨架上取下3包芝士及1包火腿,放入一個紅色環保袋內,並拉上拉鏈,交予男被告。保安員見狀,遂以10呎距離隨後監視,只見2人一路在超市內試食或閒逛,最後走到設於超市內的麵包專門店,逗留約10分鐘至15分鐘,選取多款麵包,並於麵包店的收錢處付帳105元。兩人又將買下的麵包放入環保袋,便於35分鐘從專門店另一向街的出口離開,往天橋方向走去。保安員即與另一女職員上前截查。女被告如夢初醒,不禁失聲道:「哎呀,唔記得畀錢啊!」又提出可否補付,但對方堅持送警究治。
離開步速正常
辯方盤問時反駁,被告夫婦裝下未付款貨品後,尚在商場逗留有一段時間,而且在選購麵包後亦有付款,可見猶如女被告在警誡下所坦言,只屬一時大意。法官雖謂表證成立,然裁決時亦接納辯方所指,被告離開時步速正常,並無欺騙之意,又認為涉案的環保袋不似收藏贓物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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