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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日前在立法會內放出貼上抗議字句的氣球。資料圖片
「議會三丑」之一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在議事堂放出貼上抗議字眼的氣球,直升到立法會新大樓天花板,連累保安員出動長棍收拾殘局,亦令議會同僚關注氣球內氣體會遇熱爆炸。不過,有社民連支持者為撐「長毛」,聲言「爆炸論」無根據。立法會秘書處在諮詢建築署意見後證實,倘氣球接觸到極高溫的燈泡表面可能會爆破,而附帶的任何物件散落至環狀燈飾的電力開關裝置,都可能構成潛在危險。
天花燈熱逾600度
根據建築署的意見,按燈飾製造商提供的資料,裝設於會議廳正上方環狀燈飾的燈光裝置的外層燈泡,在亮著時的最高溫度介乎攝氏600度至650度,由於溫度極高,建議任何以易燃物料製成的物件均應遠離燈泡,以策安全;而氣球通常是一個充氣袋,一旦接觸到亮著而溫度極高的燈泡表面,更可能會爆破。
火警系統易誤鳴
署方並指出,氣球爆破對電燈造成的影響雖然現時無法論定,要視乎爆破時所釋放的氣壓及有關物料而定,倘充氣氣球內有紙張等易燃物質,而氣球又飄升至環狀燈飾上方,一旦爆破,又有任何物件散落至燈飾的電力開關裝置,不但會影響其性能,亦可能對其安全運作構成潛在危險,又指會議廳內如出現任何飄升物件,亦可能會令會議廳內的火警警報偵測系統無法可靠運作,在不必要的情況下發出火警警報。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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