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是內地唯一一個維護女性權利的機構,女性權利受到侵害時往往第一時間求助婦聯。但是,作為一個並無任何公權力的單位,婦聯對於防治家暴到底起到什麼作用?
民間救助不獲發牌
有專家認為婦聯無錢也無權,不僅無法在實質上幫助受害女性,甚至因為它的唯一官方身份,導致其他救助方式難以展開。也有專家建議在國務院下建立專門小組,保護婦女兒童利益。而婦聯實質作用不大故應取消。
其實,內地並非沒有關注家暴的民間組織。早在1995年,由湖北武漢僑光調料公司的經理、女企業家張先芬投資興建了中國第一家家暴庇護所,名叫「新太陽女子婚姻驛站」。
1996年1月,上海出現了一家名為「上海南方婦女兒童家庭暴力救助中心」的庇護所。一個月中竟有150多人求助,床位供不應求。中心成立兩個月就關閉了,原因是有關部門認為它不是工商企業,又不能註冊免稅機構,所以無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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