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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佩琪)審計署批評政府檔案處「手腳慢」且管理檔案欠妥當,截至今年9月,積壓7.1萬個未確定歷史價值的檔案,未知應否銷毀,急增2倍多;另儲存大量未訂存廢期限的政府檔案,部分「代存」長達28年,檔案疊起來總長度達15公里;未登記入冊檔案多達28萬個,料需9年以上始能「清倉」。審計署促請政府檔案處採取有效措施,加快鑑定積壓已久的檔案,就處理、運送及貯存歷史檔案及圖書館藏品等頒布詳細指引。
政府檔案處隸屬行政署,處方轄下的歷史檔案館,負責鑑定從政府53個局或部門蒐集得來的檔案是否值得永久保留,截至今年6月,該處已為104萬個檔案登記入冊。審計署報告指出,由2007年至去年,政府檔案處每年平均鑑定10.2萬個檔案,但仍然低於目標。2007年有待鑑定檔案有1.8萬個,至今年9月有7.1萬個,增加294%。
逾期檔案疊起總長17公里
政府檔案處在屯門的中央檔案中心,儲存非經常使用檔案,各局或部門須按照存廢期限表,適時處理有關檔案。審計署今年4月抽查時發現,中心存放的逾期未處理檔案,疊起來的總長度達17公里,當中部分已超過存廢期限9年至14年。截至今年7月,中心內未有制訂存廢期限表的檔案,總長度達15公里,佔中心儲存空間13%,該批檔案「寄居」中心至少9年,有檔案更儲存長達28年。審計署建議當局應採取有效措施,清理積壓檔案。
任何供公眾查閱的歷史檔案,必須先登記及編排入冊。惟審計署發現,於2008年4月,積壓的未登記入冊歷史檔案達34萬個。政府檔案處後來把檔案編入不同組別,按先後次序登記入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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