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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寶瑤)審計署報告批評漁護署未能有效管理濕地公園,包括宣傳推廣不足,導致入場人次由2006年的89萬,減至2008年的43.5萬人次。而「多次入場證」上並無相片識別,造成漏洞,令有人曾使用他人的「多次入場證」入場。
審計報告又指出,在2011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期間,在平日預定為個別訪客舉辦的58個導覽遊中,有21個(36%)因在預定出發時間沒有參加者出現而取消,建議漁護署改善。報告指,濕地公園的導賞團教師工作坊,參與人數愈來愈少;而參與個人義工計劃的人士中,超過半數即436名其後並無提供義工服務;另外,公園內的放映室,上年度只出租兩次,合共5小時,課室更只租出一次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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