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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仁」父母備受事件困擾,在店舖內拒見傳媒採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鄭治祖)前日因不滿警方處事手法大鬧警察總部6小時的男子,因涉嫌「刑事毀壞」及「公眾滋擾」,在無礙出院後被帶返警署,經灣仔重案組調查後,昨晚被落案控以「刑事毀壞」罪名。
被告劉×仁(37歲),今日(22日)會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日指,該名男子仍然留醫,暫時未能與他錄取口供,而據了解該男子投訴涉及2007年一交通事故引起的襲警及阻差辦公案件,該案於2008年審結,同時該男子的有關投訴亦已於去年結案。曾偉雄說,對於該男子的訴求,希望待他情緒平復,適合再錄取口供時跟進。
曾偉雄續說,另一名爬上總部抗議的女子涉及去年與食環署小販執法案有關,詳細指控要繼續了解,但由於案件仍處於司法程序,要稍後才能跟進她的投訴,並強調警方強調會公正深入跟進,並再次呼籲市民從正式途徑投訴,並否認警察總部存有保安漏洞,強調已提醒保安員提高警覺,留意公眾於總部外圍的活動情況。
另據悉,劉×仁為福建人,生於小康之家,父母在北角錦屏街開設裝修公司,僱有多名員工,他子承父業。一名同鄉兼舊街坊昨午得悉事件後專誠到上址探望兩老,他在離開時形容兩老十分憂心,希望記者勿入內擾攘。同鄉透露,阿仁已婚及有妻有女,自2007年的不愉快事件發生後性情大變,變得脾氣暴躁及愛「掟洁v,劉母深受困擾。此外,有街坊表示,昨日凌晨曾見劉母在錦屏街漫無目的踱來踱去,疑受兒子之事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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