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余美玉)若要比較貸款成本,市民不應單比較月平息,最好一併參考實際年利率的高低,該比率根據香港的銀行營運守則指引計算,將每月平息化作反映實際借貸成本的利率。
不過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實際年利率未必能實際反映全期利息開支。以信銀國際及永亨信用財務為例,借20萬元、分12個月攤還,因上述兩者的稅貸計劃提供3個月的免供期,故還款期較其他銀行可延長3個月,即15個月,令永亨信用財務的實際年利率(2.38厘)雖較富邦(2.79厘)低,但前者的利息支出為3,460元,較富邦的2,960元還要高。
吳幗欣指,這是因為在計算實際年利率時會涉及月平息及還款期,故部分稅貸計劃如提免供期,或令還款期延長,令實際年率較同期數的有所不同。因此,市民可以請職員代為計算全期利息開支以作比較,會較為簡單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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