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勤奮上進的律師行物業買賣銷售經理,於中學畢業後不斷進修,由信差晉升為銷售主管,因於2008年金融海嘯「炒I孖展」欠下巨債,在客戶的發票上「做手腳」,將客戶的姓名改為妻子及包租婆,令律師行誤以為是其客戶向2人開出支票,當中涉及8名客戶約111萬元,後因一名客戶收不到錢而揭發。銷售經理昨於區院承認2項盜竊罪,被判入獄21個月。有關律師行已將客戶的損失全數還清。
被告包賢明(43歲),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5日至本年4月21日間,偷竊勞潔儀律師行約111萬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於1998年金融風暴時造成財政損失,於2001年破產後妻子因而離開他。至2008年被告又再受到金融海嘯的影響,因「炒I孖展」欠下巨債而犯案。被告月薪5萬元,事發後已償還10多萬元予僱主,現尚欠80多萬元,他現已無力再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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