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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者張達明涉嫌種票。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區選中失利的反對派不斷炒作「種票」事件,矛頭更針對建制派。不過,有自稱在選舉事務處工作的「有心人」昨日就向傳媒發放資料,指證公民黨執委大律師郭榮鏗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捲入「種票」疑雲。資料顯示,報稱居於鴨c洲海怡半島的張達明其實早就遷出該區,但並無更改選民地址,更在區選中提名郭榮鏗參選,令人有理由懷疑他蓄意隱瞞資料,實為郭榮鏗「種票」。張達明接受查詢時承認,在選民登記冊封冊前已搬離海怡,但因有太多瑣碎事需要處理,故未有更改選民地址。他又承認區選當天有返回海怡東投票,但就否認提名郭榮鏗。
該「有心人」向選舉事務處投訴,指南區區議會海怡東選區,其中一名候選人郭榮鏗接受的提名,來自非當區真實居民的選民,包括報稱住在海怡半島21座的張達明,及報稱住在22座的FIONA HO和馮兆禮,但3人其實早已遷出有關地址,卻刻意沒有更改選民登記地址。
認「封冊前」已搬出
「有心人」質疑,3人與郭榮鏗所屬的政黨關係密切,而郭榮鏗接受3人提名時亦得悉他們早已遷離,故有「蓄意隱瞞資料」及為郭榮鏗「種票」之嫌。他又質疑張達明作為執業大律師,比普羅大眾熟悉法律,而身在政黨更明白選民登記對選舉結果的影響,其「種票」的行為是「知法犯法」。
張達明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承認,自己在選民登記冊封冊前,已經搬離海怡半島21座16E單位,但辯指是由於有太多瑣碎事需要處理,加上法例上根本沒有明文規定,選民搬屋後必須要立即更改選址,故沒有更改選民地址:「我無出售該單位,直到目前為止,我仍然是該單位的業主,現只把單位作出租用途,有很多銀行單張仍然繼續寄到有關單位內。」
承認投票否認提名
張達明又辯說,雖然自己已經搬出海怡東,但亦在該區住了10多年,當區的情況直接影響到自己的權益。他承認,投票當日有返回海怡東投票,但沒有提名郭榮鏗:「他(郭榮鏗)未參選時曾經向他提及,欲在海怡東出選,但最後我未有提名。」又強調會在立法會選舉前更改選民登記住址。
熟知條例寬己嚴人
作為法律學者,張達明熟知選舉條例,他早前亦不時就「種票」事件回應傳媒查詢,並指選舉主任有責任審視選民登記的住宅是否其主要居所,以及該選民是否通常在該處居住,現時的漏洞會令選舉有種票的危機。但他今次捲入「種票」疑雲,卻辯指「做法沒有問題」,令人質疑明顯是「寬己嚴人」、雙重標準。
至於22座的FIONA HO及馮兆禮,基於郭榮鏗外遊不在港未能回應,而郭榮鏗的助選團成員則表示,翻查資料所得,郭榮鏗的提名名單內並無兩人的名字,又指FIONA只是張達明的朋友:「我只知道有此人,並沒有任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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