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麗珠)西醫周偉剛去年9月在一個護膚品牌廣告中,容許廣告客戶錯誤稱呼他為「皮膚學專家」。同時,他在廣告中,鼓勵公眾提早使用修護抗皺產品。該西醫昨日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兩項專業失德,停牌3個月,緩刑2年,並須立刻停止所有商品宣傳活動,寬限期5天。
西醫周偉剛在中環美倩肌激光及醫學皮膚護理中心擔任主理醫生。案情指,他並非註冊皮膚科專科醫生,但卻容許護膚品牌公司去年9月在一本雜誌廣告中錯誤稱呼他為「皮膚學專家」。同時,他未有阻止商戶利用他的名字和相片作宣傳,鼓勵公眾提早使用修護抗皺產品,間接宣傳護膚品牌的緊緻修護產品。
辯方律師指,被告屬無心之失。被告去年4月認識某護膚品牌代表,自我介紹時稱自己是醫生,沒有提及是「皮膚學專家」。其後,商戶向被告索取照片,但被告對商戶錯誤使用其資料作廣告用途並不知情。辯方律師表示,如果被告一早知道會加以阻止,而被告已感到很後悔,並保證不會再犯。
醫委早通知 本月仍宣傳
醫務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批評,被告沒有註冊任何專科醫生,但容許在廣告中暗示他是專科醫生,並從事護膚產品宣傳。而醫委會今年5月已通知被告有關事宜,但美容中心網站本月仍刊載宣傳護膚品文章,所以無法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