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 今年下半年以來,全國展開省市浩大的「清網」追逃專項行動,其中,廣州警方取得積極成效。記者獲悉,「清網行動」半年以來,廣州警方共抓獲在逃人員3000多名,其中投案自首1700多名,佔抓獲人數的60%。
今年8月3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頒布《關於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脫逃罪犯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犯罪嫌疑人於2011年12月31日前向廣東省各級司法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的,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投案自首後,對可能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依法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非羈押性強制措施。脫逃罪犯在前述規定期限內向廣東省各級司法機關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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