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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警方破獲網上招聘「神秘顧客」詐騙案後曾呼籲求職者慎防「筍工」陷阱。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5名騙徒於網上刊登「大學生就業發展講座」,聲稱招聘「神秘顧客」,藉此評核財務機構和商店員工的服務水平,吸引9名大專生及1名會計文員應徵,並以自己名義借貸及墊支購物,所有款項歸騙徒所有,但卻得不到任何回報,共涉款30多萬元。5名騙徒昨於區院承認2項串謀詐騙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據悉,案中主腦仍在逃。
受害人包括城大科大生
5被告為呂耀東(25歲)、黎詠恩(21歲)、孿生姊妹謝湉欣和謝湉盈(同18歲),及陳洛華(17歲),各人前職業為侍應及裝修工等,共詐騙9名大專或大學生及1名會計文員(年齡18歲至25歲),當中有城大、科大、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及東華三院社區學院等的學生。
案情指,去年6月25日至本年5月30日,10名受害人從網上看到招聘廣告,應徵後獲告知有工作,範圍包括向財務機構借錢和向商店購物,藉此評核財務機構和商店員工的服務水平,又或是藉此幫助財務機構員工達到符合公司要求的借貸額。
受害人須以自己名義借錢及用自己的錢購物,借來的錢及購買的物品都要交給騙徒。騙徒聲稱會給予薪金,但受害人最終得不到任何還款及薪酬。受害人用自己名義從財務公司共借得31萬元,後自行償還了共31.2萬多元,有一名受害人自行買了iPhone及金飾共1.7萬多元。
登「賺快錢」訊息釣求職者
黎詠恩及其他被告其後被捕,黎在警誡下表示,她及謝湉盈在一網站看見「賺快錢去應急」的訊息,並聯絡訊息的聯絡人麥先生,麥表示他是幫一些財務公司的職員達到目標信貸額,於是向黎提供一些虛假的時裝店糧單及僱用證明,向元朗一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並將款項交給麥。
麥收款後表示她不合要求,拒絕替黎還款,黎於是接受麥建議在網上開出戶口並刊登「賺快錢」的訊息,引其他求職者上釣,黎共得到麥1萬元酬勞,故被捕時在身上有9千元。
黎詠恩、謝湉欣、謝湉盈及陳洛華為舊同學兼朋友,後三者承認是受黎指示扮成「神秘顧客」公司的職員去致電求職者相約會面,3人又或假扮成求職者在現場出現,令求職者信服。
至於呂耀東和其他被告無直接關係,呂承認去年10月中在網上看到一個兼職廣告,由一名叫阿輝的人刊登,聯絡時阿輝叫他刊登一些「大學生就業發展講座」的廣告,且用450元作招徠。呂按阿輝指示帶求職者去借錢,所得款項交阿輝,呂又為阿輝開銀行戶口收取騙款,後來獲得數千元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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