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執業大律師馬浩輝去年5月在坪洲偷竊女村民一個價值360元胸圍,被裁定盜竊罪成判罰3千元。他早前不服定罪,到高院上訴被拒,昨日再透過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續遭法官駁回申請。
李柱銘昨陳詞強調,警方沒安排正式認人手續,或影響將來其他案件,故涉及重大的法律問題,加上原審法官沒有釐清案中2名證人供詞的矛盾之處。惟終審法院認為裁判法院及上訴庭已處理了供詞的疑點,而且不覺認人手續的安排有不公之處,何況終院並非重審案件的法庭,遂駁回馬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