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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湖嶺鎮溪坦村村民在整理自家生產的聖誕工藝品。當地以生產聖誕節工藝品聞名,全村有240多家以家庭作坊為主的微小型工藝品加工廠和工藝品生產企業,每年銷售額達4億元人民幣。民間資本的注入將給他們帶來更大的發展。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白林淼、通訊員 金濤 杭州報道)浙江民間借貸陽光化再邁步伐。日前,浙江省政府正式出台引導民間資本的新政策,對民資進入實業和新興產業等領域,明確對民資非禁即入設立政府引導基金管理民資流向作出了鼓勵和規範性指導。據悉,這是內地首個引導和規範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
浙江省政府出台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民間融資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下稱《意見》),為引導與規範民間融資行為,使之從地下走上地面的陽光化體系。《意見》明確,要鼓勵和引導民資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政策性住房建設、醫療衛生和教育文化等社會事業、金融服務和商貿流通等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准入的行業和領域。
引民資入實體經濟
《意見》確立了積極拓寬民資投資渠道,合理引導民資流向的思路,明確對民資非禁即入,包括鼓勵和引導民資進入實體經濟、重大項目建設等領域。鼓勵和引導民資流向海洋經濟、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鼓勵和引導企業、投資機構通過多種途徑集聚民間資金參與省內重大項目建設和國企改制重組。以「十二五」海洋經濟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為例,浙江統籌安排相關重點建設項目近500個,總投資約1.2萬億元,2010年至2012年,浙江每年安排10億元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海島基礎設施、海洋科技研發等項目建設。
私募基金架「橋樑」
方興未艾的PE(私募股權投資)無疑是民資陽光化的合適路徑之一。浙江省金融研究院常務副理事長表示,對浙江民資需要有一種金融工具去引導、集合,PE一頭聯結著社會資金,一頭聯結著產業項目,恰好具有這樣的「橋樑」功能。在浙江已有的私募基金之外,浙江政府相繼發起設立了全省第一隻管理規模達50億元的浙商產業投資基金和規模為5億元的省創投引導基金。
參與金融機構改革
此次出台的《意見》明確,加快地方金融機構發展步伐,吸引更多民資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的舉措,顯然表明浙江省在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方面將進一步敞開對民資的大門。「十二五」時期,無論是建設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還是打造民間財富管理中心,對民資都意味著是難得的機遇。具體而言,像地方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小額貸款公司設立和增資擴股,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試點擴面,都有望成為民資一展身手的「夢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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