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女藝人陳嘉桓經理人冼國林懷疑遭人尋仇案,2名男子涉嫌串謀意圖傷人,昨於九龍城法院提堂,暫無須答辯;姓凌首被告獲控方撤銷藏有仿製手槍控罪。法官將2人還柙至明年1月13日,以待警方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
控罪指,分別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的首被告送貨員凌置業(38歲)及報稱無業的次被告黃志華(40歲),涉於11月25日在旺角金雞廣場一間遊戲機中心內,串謀有意傷害一名男子。另外,首被告原被起訴一項攜帶仿製火器意圖犯可逮捕罪行罪,指他於11月30日在其位於太和h的住所內管有3支仿製火器;但控方昨在庭上表示,由於未經上司簽署同意而程序出錯,因而撤控,或將重新執行程序。
罪行嚴重 官拒2被告保釋
辯方代為申請保釋時指,2名被告可分別以5千元與8千元現金保釋,到大埔及旺角警署報到。但法官以控罪嚴重為由而拒絕。
據悉,警方在11月30日掩至太和h一住所拘捕一名男子,並起獲3支仿製火器。該男子在警誡下稱,有另一男子早前在上述遊戲機中心內委託他擊襲一目標人物,事後可獲3至5萬元報酬,並將3支仿製火器及目標人物相片的影印本交給他,著他先行離去,再等候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