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種票」疑雲,特區政府建議新登記或更新住址的選民須提供住址證明,以至硬性規定「搬屋必須改地址」,有市民擔心誤墮法網及罰則過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當局會就此聽取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以及公開諮詢公眾,不排除會在參考立法會及公眾意見後調整安排,並期望可於今個立法年度完成有關的立法工作。
譚志源昨晨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過往的選民登記制度,以便利選民行使投票權為主要考慮,但為了確保選舉公正性和公信力,當局會就落實多項新建議與有關部門或機構商討,包括和私隱專員溝通,確保在要求選民提供住址證明時,符合相關私隱條例的要求,及與律政司研究有關選民倘搬屋未更新住址的罰款的具體金額等。
就市民擔心不更新住址就會被罰款的做法過嚴,譚志源承認,港人搬家是普遍現象,當局每年平均收到逾20萬個因搬家而更新資料的個案,故當局正從教育宣傳、要求提供住址證明,及加強法例上罰則等層面提出建議,但不排除在參考立法會下周會議的建議作出調整,並承諾會就方案充分諮詢公眾,期望最快於本立法年度內完成立法。
劉江華憂立例更新住址擾民
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認為,很多香港市民都租屋住,在租金昂貴情況下每隔2年便搬屋一次並非罕見,如果只因為忘記更新住址就屬違例而被罰款,可能會擾民。同時,香港市民的生活模式近年有所轉變,如不少港人已搬到深圳居住,但就每天過關返港上班,這些市民或會因此而被剝削投票權,故認為當局立法不應「急就章」,必須舉行諮詢會,聽取市民的意見再作決定。
劉江華又建議,在立法前,當局可先完善部門間的聯繫,自動更新選民住址。
黃國健倡調查可疑個案入手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批評,當局的建議措施太嚴苛,建議當局應透過檢視選民名冊,找出不合理的個案進行調查,而非提出一些嚴苛的建議來阻礙市民登記成為選民。
葉太指阻年輕人登記做選民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則認為,香港很多年輕人都很難找到住址證明,或會阻礙他們登記成為選民,影響新生政黨開拓票源的機會。
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昨日在與譚志源及選舉事務處代表會面後則指,歡迎當局加強監管選民登記制度,又希望當局趕及在明年9月立法會選舉前堵塞漏洞,並建議當局在公布臨時選民登記冊前,應向全港登記選民郵寄核實通知書,以確保資料正確。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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