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昨日公布了「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的調查結果。經調查認定,「7.23」動車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上道使用審查把關不嚴、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後應急處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
事實上,「7.23」動車事故,雷擊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更重要的原因是管理混亂、履行職責不力、違規操作、把關不嚴、安全意識不強等。調查報告糾正了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歸咎天災推諉責任的錯誤做法。調查組對包括眾多負有責任的高級幹部和高層管理人員在內的54名事故責任人員作出處分,可起到懲戒警示作用。
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有的高鐵建設項目存在趕進度、搶工期、壓縮工期現象;部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安全責任不落實;有的高鐵設備和信號控制系統在產品設計、生產、安裝、調試過程中存在安全漏洞;應急管理體系不完善,鐵路安全法制不夠健全,監管體制不夠嚴密等。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鐵道部已經採取的措施主要有,適當降低新建高速鐵路運營初期速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運營管理、運輸組織指揮等安全措施,完善應急預案等,使全國高鐵安全狀況明顯改善。
動車事故暴露了鐵道系統的內部利益鏈,幹部官員大都從內部產生,利益在內部分配,甚至嚴重違紀違法。這個龐大的利益網衍生了各式各樣的弊端和問題。這次對鐵道系統盤根錯節利益鏈上的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有利促進鐵道系統的體制改革和建立有效監督機制,從體制上根除隱患,杜絕嚴重事故發生。
「7.23」動車事故,帶出了國人對於高鐵安全的擔憂:高鐵飛速發展,乘客安全如何保障?事實說明,只有安全化,才是中國高鐵未來發展的必由之路,中國的高鐵事業才會沿著科學、安全、可持續的軌道繼續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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