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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賴昌星7月23日從加拿大引渡回國受審。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艷芳 廈門報道)據廈門海關緝私局和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消息,遠華案主角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一案已依法偵查終結,於近日移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受理此案。賴昌星本人及其他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最快春節後開庭
廈門市人民檢查院受理賴昌星案後,最終將由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於案件偵察結束後將入合議庭、閱卷等程序,具體開庭時間料為農曆春節之後。
逃亡加拿大12年的賴昌星,今年7月23日被遣返回國後,廈門海關緝私局依法對其執行逮捕。海關緝私部門和檢察機關反貪部門依法對其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行賄犯罪開展偵查。
經查證,1996年至1999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種設備及其他貨物,賴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數十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
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最大一起經濟犯罪案件遠華案首犯,賴昌星攜家人在1999年8月以旅遊身份逃到加拿大。此後,他使用各種手法在加拿大打官司、反覆上訴、以司法訴訟拖延時間,企圖逃避被遣返回中國受審。
檢方依法辦案
偵查工作中,海關緝私部門和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堅持依法、公正、文明辦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賴昌星及其他涉案人的合法權益,對賴昌星聘請、會見律師等依法提供條件和作出安排。
據統計,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自2000年11月8日,首批25起案件一審公開宣判,截至2001年7月,共審查涉案人員600餘人。成功抓獲潛逃的犯罪嫌疑人200餘人。經司法機關審理,近300名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0多個潛逃的重要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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