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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費在使用上,將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及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傾斜。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30日在北京召開聯組會議,就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在回答關於教育經費的詢問時,教育部部長袁貴仁表示,將確保2012年如期實現「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4%」目標。教育經費在使用上,將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及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傾斜。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則表示,將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比例計提教育資金,多方籌措教育經費。
向困難地區傾斜
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稱,為達到在2012年實現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的4%的目標,要拓寬財政性教育經費的來源渠道,在公共支出盡量向教育傾斜外,還要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的教育費附加制度,全面開徵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比例計提教育資金,多方籌措教育經費。此外,財政部已規定中國加強對各地財政教育投入狀況分析評價的具體辦法和量化指標,2012年和2013年年初,中央政府將根據綜合評價分析對各地進行監督和問責。
袁貴仁表示,在經費使用上,要在保運轉,保工資,保安全的基礎上重點要加強薄弱環節和關鍵領域做到四個「傾斜」。首先經費要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傾斜。其次則是要向農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傾斜。第三是要向特殊困難學生傾斜。另外,教育質量最根本取決於教師質量,因此經費要向建設高水平教師隊伍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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