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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網4日電 審計署4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於201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的公告。
汶川重建資金 挽回0.68億元
公告指出,對於中央部門私存私放資金設立4.14億元「小金庫」問題,73個所屬單位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收回私存私放資金餘額等方式,整改3.75億元。
此外,公告指出,關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80個項目存在審批手續不齊全、未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違規轉分包等問題,有關單位全部進行了整改;對21個單位和個人擠佔挪用、轉移和套取重建資金14.16億元問題,相關地方和18個單位進行了整改,其餘單位或個人正在籌措資金返還或通過司法途徑催收。截至10月底,已歸還原資金渠道4.80億元,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2.44億元,促進資金撥付到位和規範使用4.31億元,挽回損失和核減投資0.68億元。
公告稱,關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對24.92億元社會捐贈資金尚未明確到具體項目問題,青海省政府已責成相關單位健全完善了社會捐贈資金撥付機制和管理制度,明確24.92億元捐贈資金的具體項目,並撥付了部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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