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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添勝(右)昨在區域法院否認4項指控。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東區區議員陳添勝涉串同聘用逾10年的女議員助理,於2000年至前年4月底,向區議會秘書處呈交124份實報實銷營運開支津貼申請表,成功騙得區議會批出170多萬元用作支付議員助理的薪酬,但事實上陳指示4名助理在辦公時間內,處理他經營的成衣業務,包括派出助理到東莞視察廠房等,事件遭廉署揭發,陳添勝和其女助理昨在區域法院否認4項詐騙罪名受審。
被控虛報實報實銷申請
首被告陳添勝,52歲,前東區區議員,次被告伍小蓮,44歲,議員助理,2人同被控4項欺詐罪名,發生於2000年1月至2010年4月底,在實報實銷津貼申請表上,虛假地表示所有領取的款項,均作聘請議員助理的開支,全部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而誘騙東區區議會批出有關款項。
控方大律師王興偉指出,案發期間陳添勝為東區杏花h的民選議員,亦是恆勝成衣製造廠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陳的議員辦事處與恆勝共用一辦公室。區議員除獲得每月薪酬,還可向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東區區議會秘書處申請營運開支津貼,用以支付執行區議會的職務,包括聘用議員助理的開支。營運開支以實報實銷方式發放,用以支付全屬區議會職務的開支。
區議員助理代巡成衣廠
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陳聘用伍小蓮為議員助理,伍在辦公時間按陳的指示,處理陳名下恆勝成衣廠的業務,更代表恆勝到訪內地東莞一間成衣廠,而有關工作完全與區議會職務無關,陳於上述期間向秘書處呈交80份實報實銷津貼申請表,以支付伍在該段時間的薪酬合共116萬餘元。
控方指陳於2006年9月至2010年4月底的不同時段,先後聘用3名議員助理包括顏洛文、馬文洛及郭綺彤,但3人均按陳及伍的指示,在辦公時間處理恆勝的業務,包括將船務文件和樣板分別送交恆勝船務公司和客戶以及代恆勝存入款項等。陳並向秘書處呈交44份實報實銷津貼申請表,再領取55萬3千餘元的津貼,廉署接獲舉報於2010年5月7日將2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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