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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曾提出改變工業用地的土地用途,以紓緩住宅土地供應長期不足的問題,但補地價問題成為了主要障礙。行政長官參選人梁振英在其土地發展政綱中提出,引入補地價仲裁機制,讓業主和政府在商討補地價時,倘未能在規定時限內仍取得共識,可以第三方仲裁方式決定補地價的最終金額,加快改變土地用途的程序,增加住宅土地供應。
梁振英解釋,目前,政府和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的業主,往往對有關的補地價金額有較大差距,令許多土地因業主不接受政府的補地價金額而擱置發展,倘引入補地價仲裁機制,在政府未提出開價前,雙方決定採用仲裁方式解決,可有助快有關補地價的程序,使有關土地可以盡快得到發展。
他又指,政府亦可考慮採取強制方式,將仲裁機制套用於補地價的程序之中,又認為當局有需要增加土地供應的透明度,精簡變更土地用途和發展的審批程序,要以推動香港整體發展,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高度,去審視這類改變土地用途的發展項目。
梁振英不擔心仲裁機制會令政府在補地價的過程中損失公帑,因香港的仲裁服務十分成熟,並正朝著國際仲裁中心的方向發展,故他對香港的第三方獨立仲裁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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