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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家住跑馬地樂活道豪宅、2年前曾因非禮而受警司警誡的16歲富家子,於去年10月母親壽辰當日,在小巴上公然掀起鄰座女乘客衣服非禮。事件曝光後,再揭發他早前用相類手法非禮2名女乘客,富家子早前承認三項非禮罪,裁判官判刑時指:「你早前被還柙兩周,已飽嘗鐵窗滋味,以你的年紀來說,已是刻骨銘心的經歷」,故法庭接受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令15個月。
裁判官解釋被告鍾雋弘於犯案前沒有刑事紀錄,只有一次與本案性質相同的警司警誡,因其年紀尚輕,故決定給他一個改過自新機會,不判被告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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