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疑涉「種票」事件陸續揭發,警方昨日落案控告7名男子,涉嫌在去年的區議會選舉中於元朗屏山南選區「種票」,其中一人涉嫌煽惑他人在選民登記中提供虛假資料,其餘6人涉提供虛假資料,警方查悉各人並沒有在選舉中投票。他們將於今日(1月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是於去年12月19日至今年1月11日期間,拘捕該7名年齡45歲至67歲的男子。其中6人涉嫌在2011年區議會元朗屏山南選區的選民登記中提供虛假資料,但他們並沒有在選舉中投票。餘下1人則涉嫌煽惑該6名男子在選民登記中提供虛假資料。
經調查後,該7名男子因違反香港法例第五百四十一A章《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選區)規例》第二十二(1)條,其中6人昨日各被落案控以一項「在臨時選民登記冊上登記的申請中,作出一項要項上的虛假陳述」,而該名煽惑他人作出虛假陳述的男子則被落案控以合共6項相同的罪名。
北角落選人黃成光促「翻盤」
另外,區議會選舉北角丹拿選區落選人黃成光,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指勝出的李汝大及另一名落選人嚴鳳至,胡亂擺放易拉架及海報宣傳品,違反選舉指引,要求推翻選舉結果。
黃成光在3名候選人中得票最少,只有360票,勝出的李汝大有1750票,嚴鳳至則有470票。黃指2人在健康西街、健威花園、百福花園沿途、富雅花園、丹拿花園及繼園街斜坡等地,違規擺放宣傳品,且選舉主任曾向2人發出警告信,並將個案轉交警務處跟進,而李汝大在2007年的區議會選舉中亦曾犯同一錯誤,故黃要求推翻選舉結果,並以事件涉及公眾利益為由,申請豁免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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