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涉嫌在去年區議會元朗屏山南選區跨境種票、日前被警方拘捕的7名男子,昨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法官本準備聽取答辯,惟涉案人士指他們並沒有足夠時間尋找律師,故案件押後至2月16日再訊。其中一名涉案人士曾在庭上高呼:「冇去投到票,我]成班鬗j陸住,退鬙臐A都唔知呢度咩環境。」裁判官表示不要以為在選舉中沒有投票便會無事,會有機會判監。
7男准保釋下月再審
7名被告分別為林錦洪(57歲)、陳錦平(45歲)、陳國平(57歲)、林淦輝(59歲)、黃渭均(58歲)、文來壽(67歲)及陳細牛(58歲),全部報稱居住在深圳市寶安區。除首被告林錦洪外,其餘被告分別被控以在申請臨時選民登記冊上登記時作出虛假陳述。控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16日,在臨時選民登記冊上,虛假地報稱居住在元朗洪水橋大道村81號,違反香港法例第五百四十一A章,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選區)規例第4條。而首被告則涉嫌煽動他人提供虛假資料,故6項控罪都牽涉在內。
被告昨在庭上稱因前晚離開警署時,已沒有時間讓他們尋找律師。主任裁判官郭啟安則問及控方為何不將各人面對的控罪組合起來,以一項控罪起訴,控方表示會索取法律指示。7名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著一眾被告盡快尋找律師協助,同時亦待控方索取法律指示。期間,除首被告外,其餘6名被告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外出。裁判官指首被告林錦洪因牽涉的案情較為嚴重,須以5,000元現金作保,並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7名被告隨後分別各自步出法庭。
另外,有7人涉嫌於油尖旺京士柏選區種票,早前於廉署展開的「浪花」行動中被捕,亦於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2月8日再訊。其中6名被告為何振輝(45歲)、陳美斯(38歲)、劉靜琪(39歲)、黃家健(34歲)、李海琪(21歲)以及馮嘉麟(34歲),控罪指他們於今年11月6日,在油尖旺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中舞弊,在選民登記冊上訛稱住址為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一個單位。另黃家康(29歲),涉嫌在同一選區中,訛稱選民登記住址為旺角煙廠街一大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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