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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銀行詐騙案中被告馬善智。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廉署懷疑有窩輪交易員收受利益造市,去年4月展開「飛躍」行動,拘捕包括2名德意志銀行高層等共11人。其中5人昨被落案控告,隨即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涉及賄款近2,500萬元。控方透露已掌握重要證據,申請押後5個半月作進一步調查,引來辯方不滿,要求盡快處理,案件押後至24日提堂。
任職德意志銀行執行董事的首被告馬善智(37歲),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涉嫌於2007年1月16日至2008年5月7日期間,收受案中4名被告提供共2,480萬元賄款,作為就買賣「德銀」所發行的「窩輪」提供意見的報酬。該4名被告依次是哈弼意(60歲)、哈成銘(32歲)、哈成智(29歲)及哈秀美(39歲),同為股票投資者,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各被告暫毋須答辯,准以10萬至30萬元保釋。
廉署調查顯示,首被告涉嫌收受佣金,向其餘4名被告提供優惠價格,以買賣有關銀行發行的衍生權證(俗稱「窩輪」)。被告又涉嫌製造虛假或誤導表象,令人以為有關窩輪的交投活躍,串謀詐騙有關銀行及投資大眾。控方表示,已掌握重要證據落案起訴,包括50萬個銀行交易紀錄及1.2萬個電話交易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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