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中常委馮煒光聲稱被「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襲擊」,民主黨昨日到台北駐港經濟文化辦事處,要求中國國民黨總部將事發當日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交給香港警方調查,馮煒光表示,辦事處承諾轉達訴求,又指他已掌握了足夠的「人證物證」。同時,民主黨不排除在立法會提出譴責黃毓民的動議。
向台索現場保安片段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在一公開場合,被問到「黃毓民涉嫌打馮煒光」一事時表示,立法會的職能是就公眾關心的議題進行辯論,事件亦不一定只限在香港發生,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有需要在立法會上提出討論黃毓民是次懷疑在台灣打人事件,只要議案不牴觸《議事規則》,他會批准按一般議案方式辯論。
曾鈺成稱視乎必要性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倘行為不檢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二通過譴責,即會被褫奪議員職務。就立法會會否因應是次事件提出譴責動議時,曾鈺成表示,提出譴責議案,是立法會處理投訴議員最嚴厲的方式,但他作為主席不會主動採取行動,又認為處理議員問題有不同途徑跟進,需要視乎各議員或公眾認為是否有必要以這種方式跟進。
被問及事件會否影響立法會的形象,曾鈺成表示,雙方均未清楚交代事件詳情,相信要等待有更多資料,公眾才能判斷。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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