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將於2月1日發表其任內最後一份財政預算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文件顯示,在預算案公布後,財委會計劃於3月5日至9日,一連5天舉行共20節的特別會議,屆時各局長會帶同其主要管制人員出席會議。在每節會議中,局長會先發言不超過5分鐘,扼要說明其工作範疇的政策、來年的主要工作和在預算草案提出的資源需求。隨後,主席會請各委員就直接與預算有關的事項提問,以及跟進當局就委員以書面提出的初步問題所給予的答覆。
在特別會議舉行前,各議員可提出問題,當局會盡快以書面回覆。面對書面數目不斷增加,當局會優先回覆首3,300條問題,以期在特別會議有關環節舉行前最少一個完整工作天,向各委員提交書面答覆。其餘由立法會財委會秘書送交的初步問題,當局希望在28日,即第三次財政預算案會議舉行前回覆。
為加強推行環保工作,減少用紙,有關回覆將會以電子方式,經由立法會網站回覆委員,硬複本只會應委員的特別要求而提供,並在發出軟複本的翌日向委員提供。
按照過去慣例,在特別會議上,各局長在會議上提供答覆的重點,如有需要,可在會議後以書面提供補充資料。會議期間,被財委會主席裁定為「不合乎規程」的問題,當局會在特別會議舉行後回信答覆各委員。倘若取得有關資料所需耗費的人力與所得的效益不相稱,當局可能不予回覆或只回覆部分問題。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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